(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实施各项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组织深化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方面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并出台相关政策。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服务工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服务、技术、质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监督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收费项目。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负责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组织实施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离休人员和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管理;组织实施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实施全面管理。 (十三)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研、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研成果的审定、普及和应用工作,开展新技术开发和学术交流;管理全县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医学教育质量监督、检查。 (十四)承担娄烦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娄烦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娄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娄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娄烦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六)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并依法管理体育市场;拟定体育场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娄烦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域综合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五是更加注重体育事业,推动全民健康发展。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