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2019-08-14 08:00:00 来源:太原市娄烦县政府 作者:娄烦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执行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等。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财政专户。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授权支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逐步推进财政授权支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核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管理县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县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九)负责县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应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市金融办和县政府交办的金融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县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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