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区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有住房需求,且符合入住资格(本人及父母、配偶在潞城建成区内无住房)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实名举报。举报查实的,将取消其人才公寓入住资格。
监督电话:0355-6779087 0355-6912380
附:潞城区人才公寓第二批拟入住人员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