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关于打击咖啡因、甲卡西酮涉毒违法犯罪的通告

2019-12-06 16:25:00 来源:潞城区政府 作者:潞城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年来,我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全区制毒、贩毒、吸毒等违法活动明显减少。但咖啡因、甲卡西酮作为我区主要滥用毒品种类,少数人员仍对此类毒品危害认知度低或心存侥幸心理,继续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为严惩涉毒违法犯罪,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针对吸食、贩卖咖啡因、甲卡西酮比较突出的问题,全区范围内将开展打击咖啡因、甲卡西酮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支持、协助、配合禁毒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咖啡因、甲卡西酮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参与禁毒的浩大声势。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限于2020年2月29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逾期拒不投案或继续从事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缉捕归案,依法严厉查处。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甲卡西酮,或者非法持有咖啡因、甲卡西酮的;

  (二)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咖啡因、甲卡西酮的犯罪分子,或者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三)婚丧嫁娶期间为到场人员提供咖啡因、甲卡西酮等毒品的,或者容留他人吸食咖啡因、甲卡西酮的;

  (四)有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吸食甲卡西酮、咖啡因的人员,限于2020年2月29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依法接受处理。在期限内主动登记、且吸毒情节较轻的,可酌情从轻处理;逾期拒不登记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理,吸毒成瘾严重的一律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四、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和主动登记,凡为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旅馆、娱乐服务场所及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场所内发现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凡不制止、不报告,或藏匿、包庇、纵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公民在举行"婚丧嫁娶"等集体活动时,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与办事人签订责任书,严禁为到场人员提供咖啡因、甲卡西酮等毒品,否则将以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罪予以追究。

  七、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分子有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酌情奖励。

  禁毒举报电话:110

  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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