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后果严重 行政处罚引以为戒

2020-12-22 08:00:00 来源:潞城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月16日18:00分左右,潞华街道侯家庄村松山北侧荒坡发生火情。火情发生后,潞华街道办事处组织林业站、附近村民及时对火情进行了扑灭。

  经查,侯家庄村当日防火值班干部、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树田,对背地荒坡未引起高度重视,造成不良后果,潞华街道办事处对王树田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候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刘红喜进行了约谈。

  又讯 12月17日下午3时左右,翟店镇南舍村村民王某连无视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在潞华街道三官阁社区焚烧杂草,被街道办事处护林防火巡查员及时发现制止,王某连的行为违反了区人民政府禁烧令,区公安分局给予王某连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短评:当前正值秋冬季火灾易发多发期,我区已连续多日在各类媒体发布区人民政府禁烧令,广泛宣传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杂物,敲响森林防火和大气污染防治警钟。但仍有人置若罔闻,违规野外用火,希望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和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值班值守,营造森林防火浓厚的宣传氛围,举一反三,确保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稳定,同时也提醒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否则将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