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析石邑县在今获鹿县治置鹿泉县(县南十里有鹿泉水,因而名之)。同时在井陉县治置井州,领鹿泉县。 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废井州,鹿泉县并入石邑县。义宁初,复置鹿泉县、井州,井州辖鹿泉县。 唐代,武德初于石邑县治置恒州,辖石邑县;井州领鹿泉县。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窦建德陷恒州,四年平息,恒州徒治真定,仍领石邑县。 贞观十七年,废井州,鹿泉县改隶恒州。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罢恒州改为常山郡,辖石邑、鹿泉二县。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改常山郡为平山郡,改鹿泉县为获鹿县,获鹿县、石邑县隶属平山郡。 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平山郡为恒州,辖石邑、获鹿二县。 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恒州改名镇州,辖石邑,获鹿二县。五代时,石邑、获鹿二县在后梁隶属镇州。后唐初改镇州为真定府,辖石邑、获鹿二县。不久又改为镇州,隶属不变。后晋天福七年(公元942年)又改镇州为恒州,辖石邑、获鹿二县。后汉又改恒州为镇州,辖石邑、获鹿二县。宋代初年,石邑、获鹿二县仍属镇州。 开宣六年(公元973年)石邑县省入获鹿县,属镇州。 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改镇州为真定府,辖获鹿县。 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井陉县省入获鹿、平山二县。八年复置井陉县,从获鹿、平山划出。 金代初,真定府领获鹿县。至兴定三年(公元1219年)改获鹿县为镇宁州。 元代初改镇宁州为西宁州,属真定路。 太宗七年(公元1235年)改西宁州为获鹿县,属真定路。 明代,获鹿县属真定府。清代初,获鹿县属真定府。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真定府改名正定府,辖获鹿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