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3700020191215015案件处理情况

2019-12-31 03:40:00 来源:芦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D33700020191215015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D33700020191215015:群众反映南坑镇南坑村横江社区一牛蛙养殖户,将死去的牛蛙扔的到处都是,使得臭气熏天。养殖坑墨绿色的水直排河里,河水也不能洗衣服,一洗就会手痒。

  二、交办信访件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赣环督(萍)转[2019]07号,由芦溪县政府承办,12月15日收到,12月20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一)解决死牛蛙随意丢弃,导致臭气熏天的问题。

  (二)解决养殖废水直排污染河水,导致不能使用的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横江社区一牛蛙养殖户全称为“萍乡市承大牛蛙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于2018年4月25日在芦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主要经营牛蛙养殖、加工、销售。6月1日在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018-360323-04-03-012898)。6月3日在南坑镇办理落户批复(南府字[2018]68号),地点位于南坑镇南坑村横江背社区,占地面积80亩,总投资1000万元。法人代表彭云其。该公司在2018年3月27日与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牛蛙养殖建设项目”技术咨询合同。经查阅芦溪生态环境局档案,该合作社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合作社原有200个养殖水池,退养120个,现有80个养殖水池约20万千克牛蛙正在养殖。该合作社未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到南坑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2月17日,芦溪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南坑镇人民政府、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芦溪县农业农村局为成员单位的联合调查组,以明查的方式对萍乡市承大牛蛙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横江社区一牛蛙养殖户将死去的牛蛙扔的到处都是,使得臭气熏天”的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未发现合作社工作人员将死牛蛙尸体扔到养殖池外旁边的农田和水渠中的行为,但养殖池外有少量死牛蛙尸体腐烂,确实会产生恶臭气味。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坑墨绿色的水直排河里,河水也不能洗衣服,一洗就手痒。”的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检查,“养殖坑墨绿色”的原因是养殖池水面有较多的水生藻类植物(浮萍)繁殖后将水面铺满。该合作社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河里。调查组人员已对养殖合作社总外排口采集水样进行检测,结果待检。

  六、存在问题

  (一)养殖池外有少量死牛蛙尸体腐烂,未有效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导致产生恶臭气味。

  (二)该牛蛙养殖专业合作社需配套建设的水污染净化处理设施未建成,产生的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净化处理直接排到河里。

  七、处理整改情况

  芦溪县人民政府责成南坑镇政府关停取缔该牛蛙养殖合作社,并责令牛蛙养殖合作社将养殖池外的牛蛙尸体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南坑镇政府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取缔工作并加强后期巡查以防恢复养殖。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正在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拟在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芦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南坑镇人民政府    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淑萍、

          党委委员、副镇长周亮

  县生态环境执法局  副局长贺维、

           执法人员陈国萍和刘独立

  县农业农村局      黄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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