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拟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省、市群团组织改革有关规定和《中共芦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芦溪县红十字会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芦办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芦溪县红十字会由事业单位调整设置为群团组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芦溪县红十字会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改革后的芦溪县红十字会隶属中共芦溪县委员会直属部门(群团组织),承接其改革前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芦溪县红十字会 202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