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的通告

2017-08-20 08:00:00 来源:潞州区政府 作者:长治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市民:
  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动员全体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长治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非法制造、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吸食毒品等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来信、当面等途径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要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可以自行编取6位以上数字密码作为本人代码代替姓名,公安机关以密码确认举报人并实施奖励。
  举报涉毒刑事案件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奖励5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奖金;举报吸食毒品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奖励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金;对举报制毒窝点及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奖励10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奖金;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0000元。其他奖励情况,可通过电视、报纸、长治市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查看《长治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公安机关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披露举报人信息。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借举报之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涉毒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0355-2214110
 
                       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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