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依法重奖首位“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人

2020-03-16 17:08:00 来源:潞州区政府 作者:潞州新闻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3月12日,我区为“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人发放了举报奖励金一万元。这是我市禁毒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区公安分局依法按照《长治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经过严格审查后,重奖的我区首位举报人。
  3月9日、10日,区公安分局根据举报人的举报线索,在我区辖区内成功摧毁一吸贩毒窝点,现场抓获贩毒人员、吸毒人员共计10名,查获冰毒约46克、甲卡西酮500余克、咖啡因类约976克。
  据了解,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来信、当面等途径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只要举报情况属实,警方根据线索成功破案,举报者就可以按照奖励办法中的条件,向公安局申请奖励。(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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