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市人民政府2016年招聘办案人员公告

2016-06-06 18:55:16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为加强工作力量,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2名。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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