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市人民政府2016年招聘办案人员公告

2016-06-06 18:55:16 来源:黄冈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5、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取下一名参加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到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黄冈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人员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招聘人员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系“以钱养事”办案人员,不具有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曾陆峰

  联系电话:0713-8666695 18995718707

  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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