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县文化艺术中心的通知
孟政办字〔2017〕67号
文化艺术中心:
县文化艺术中心因建造时间早,消防设施年久失修,隐患较大,遇突发情况无法正常启用,属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单位。目前正在按相关程序安排整改。鉴于此,该中心暂停使用。停用期间,禁止在文化艺术中心内举办一切文化娱乐及室内群众性活动。如因擅自使用造成火灾等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