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省直单位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有关规定,县安置办依据个人档案对海兴县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进行了量化评分,并于2019年11月15日组织退役士兵对本人服役表现量化分数进行了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纪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局反映。 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路洪涛 13603173567 县纪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孙国宾 19931797069
海兴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