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部分县级河长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
近期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调整,为便于河长制工作对接,拟对部分县级河长予以调整,主要变更如下:
一、县委副书记曹勇同志担任宣南干沟、无棣干沟县级河长。
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禹蔷同志担任漳卫新河县级河长。
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国春同志担任郑龙干沟县级河长。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