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保证黄辛线道路畅通,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经海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黄辛线26km+560m至29km+ 200m路段内实施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公告如下: 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车道,禁止占用左侧车道连续超车,超车时不得影响后方机动车正常行驶。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
海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保证黄辛线道路畅通,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经海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黄辛线26km+560m至29km+ 200m路段内实施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公告如下: 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车道,禁止占用左侧车道连续超车,超车时不得影响后方机动车正常行驶。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