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产业扶贫资金委托经营项目公示
根据《海兴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海扶贫脱贫[2020]1号)总体要求,将扶贫资金4500万元委托扶贫龙头企业沧州正大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协议期限5年,自2020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 每年度的收益金额为投入资金4500万元的8%(360万元)。沧州正大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收益拨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协议到期后,按时将委托经营的资金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委托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必须用于农产品养殖、存储及加工等三方面(设施化水产养殖项目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形成可查找、可追溯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优先安置县内有劳动能力低收入人群务工。 现对产业扶贫入股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5544800 12317
海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