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一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2020-11-04 14:11:08 来源:南昌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转发《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一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一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与县区卫生健康委做好对接协调,共同推动辖区各级医疗机构与江西省第一批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江西康卫士医用包装容器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根据辖区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推进情况,适时组织抽查检查,规范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分类、收集、回收交接等工作环节;配合县区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未列入江西省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回收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进行整治;江西康卫士医用包装容器有限公司所属辖区的进贤县商务局要严格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工作,实现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处置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确保全市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工作安全稳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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