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扶办字〔2020〕50号
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三批)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 )人民政府: 根据抚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抚财扶指〔2020〕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81万元(其中补齐扶贫短板资金77.6万元,野生动物禁养补助3.4万元)。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个主题,根据要求一律在项目库中进行项目甄选,本着严格按照项目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经各乡(镇)上报县扶贫办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现予以批复。本次批复项目4个,资金81万元,望有关乡(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尽快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应有功效,并在镇、村公示栏中予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做好项目公示牌。 特此批复!
附:南城县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项目安排表
2020年9月18日
南城县扶贫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
南城县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安排表.xlsx 来源:南城县扶贫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