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历史沿革

2017-05-04 18:35:15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庞瑞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南和县位于河北省南部,地处太行东麓冲积平原,属邢台市管辖。南和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析赤县置南和县、朝平县,均隶属巨鹿郡。其中南和县治所即今和阳镇,朝平县治所在今前郭平村南瓦砾岗。景帝中元二年(前144年),分巨鹿郡置广平郡,南和县、朝平县属广平郡。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封赵敬肃王子偃(景帝孙)为平干王,以广平郡为国,改广平国为平干国,南和县、朝平县属平干国。宣帝五风二年(前56年),废平干国为广平郡,南和县、朝平县仍属之。哀帝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广平郡封为广平国,仍辖南和县、朝平县,属冀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六年(公元30年),裁撤朝平县,归并南和县。光武十三年(37年),撤销广平国,并入巨鹿郡,南和县改属巨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南和县改属魏郡。

  三国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南和县更隶冀州广平郡。西晋太始元年(265年),南和县并入任县。北魏太和十二年(496年),析任县复置南和县,仍属广平郡。孝昌三年(527年),胡太后为扩大其地方势力,将广平郡的襄国县、任县、南和县划出,设置北广平郡,属殷州,治所设于今和阳镇。南和县属北广平郡。北齐天宝七年(556年),撤销北广平郡,并入广平郡,南和县属广平郡;撤销任县,并入南和县。北周(567—581年)时期,析广平郡置南和郡,治所设于今和阳镇。南和郡辖一个县,即南和县。

  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南和郡,南和县属洺州。开皇十六年(596年),割洺州的龙冈县、南和县、平乡县置邢州,南和县属之;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大业二年(606年),任县并入南和县。大业三年(607年),邢州改为襄国郡,南和县属之。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和县从邢州划出,置和州,隶属邢州总管府,辖南和县。武德四年(621年),撤销和州,划属邢州;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天宝元年(742年),邢州改为巨鹿郡,辖南和县。至德二年(757年),撤销巨鹿郡,复置邢州,南和县仍属之。五代时期南和县隶属邢州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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