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创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的公示

2020-03-03 06:11:35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4版)》、《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2017-2019周期,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兴胜镇2个乡镇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通过自治区评审。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质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和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包头市青山区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具体。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322A室,青山区爱卫办收,邮编014030,邮箱:qsq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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