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所需资料

2020-10-27 04:25:28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青山区医疗保险中心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所需资料

1.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
1.如果因死亡无法提供参保人员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只需提供继承人证明材料和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
2.如果通过数据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继承人填写个人承诺书也可以办理;
3.如果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可以办理;
4.如果转出我市统筹区的参保人员,提供本人转出统筹区停保单复印件。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
名称
承办 在青山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范围 单位属驻地在青山区并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
承办 《关于下放“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业务经办的通知》
(包府发[2019]21号)
事项 《关于简化全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业务所需资料的通知》
依据
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中午:12:00-14:30午休时间
下午   14:30-17:30
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与少先路交叉路口南市民大厅D座一层35、36窗口
公交路线 5路(一宫站)、26路(青山区市民大厅站)、46路(大连新型小区站)、40路(大连新型小区站)
邮政编码 014030
咨询  咨询电话:0472-3616073
投诉  投诉电话:0472-3616050
 微信
公众号
 包头市青山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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