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引产、宫外孕报销所需资料

2020-10-27 04:25:30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青山区医疗保险中心
    流产、引产、宫外孕报销所需资料
1.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 职工医保生育计生类报销
名称
承办 青山区户籍且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居民
范围
承办 《关于将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权限下放旗县区的通知》
(包医保[2016]48号)
事项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4]1号)
依据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中午:12:00-14:30午休时间
下午   14:30-17:30
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与少先路交叉路口南市民大厅D座一层35、36窗口
公交路线 5路(一宫站)、26路(青山区市民大厅站)、46路(大连新型小区站)、40路(大连新型小区站)
邮政编码 014030
票据有效期 出院起一年有效
咨询  咨询电话:0472-3616073
投诉  投诉电话:0472-3616050
 微信
公众号
 包头市青山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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