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市外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2020-10-27 04:25:31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青山区医疗保险中心
    基本医疗保险市外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1.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备注:1.异地急症需提供病历
2.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 职工、居民医保市外报销
名称
承办 在青山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范围
承办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包府发[2016]66号)
事项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6]130号)
依据 《关于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办业务下放市内五旗县区的通知》
(包医保[2019]30号)
法定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中午:12:00-14:30午休时间
下午   14:30-17:30
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办理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与少先路交叉路口南市民大厅D座一层35、36窗口
公交路线 5路(一宫站)、26路(青山区市民大厅站)、46路(大连新型小区站)、40路(大连新型小区站)
邮政编码 014030
票据有效期 出院起一年有效
咨询  咨询电话:0472-3616073
投诉  投诉电话:0472-3616050
 微信
公众号
 包头市青山医疗保障局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