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教育局全面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专项督查

2020-12-22 04:39:04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推进青山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2月18日,青山区教育局组织共30余名督查工作人员,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专项督查。此次督查采取实地查看、随机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督查作业量、作息时间、教辅资料征订使用、课后服务开展、规范收费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

 


 

及时部署 认真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青山区教育局于12月17日印发了《青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增强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意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有据可循。同时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部署会,会上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生强就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提出了详细要求,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了具体安排,使督查工作人员认识了督查意义,明确了督查任务和方法,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严格对标 压实责任

此次督查,实行“一人包一校”工作制,每名督查员严格按照规范办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标对表,对学校作息时间、作业量、教辅用书的征订规范使用、课后服务等内容逐项督查,通过随机进班询问学生、进办公室与老师谈话等形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现场交流和反馈,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落实。

严防风险 形成长效

青山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强督查监督力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违规违纪的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纳入各学校年度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严重违犯办学行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对教师有违规违纪办学行为的事实,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各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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