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坝镇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2019-05-14 18:18:17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郭瑾晔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杭政办发〔2019〕105号

  关于陕坝镇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陕坝镇、旗直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陕坝镇春光村地处陕坝镇东2.5公里处,全村共有7个村民小组,2000年以来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了集住宅、圈舍、温室、大棚、沼气为一体的“五位一体”新农村。后续又相继实施了移民扩镇、新农村建设、G7高速占地搬迁等项目,扩大了“五位一体”新农村建设规模。同时,实施了设施农业、危房改造、农田水利、给排水、供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各类项目资金1.4亿元。目前,新村共有农户319户,农户户均收入8-12万元,年人均纯收入达22000元,是远近闻名的文明村、富裕村。

  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建设模式是旗政府统一规划自建自用的,住宅属于“户宅”。新村建设的同时将旧村庄农户原有住宅拆除并复垦为同等质量的耕地,农民办理土地转用手续积极性不高。而且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需缴纳14元/平方米的新增费和8000元/亩的造地费等相关费用,费用较大,农民负担较重,所以没有及时办理土地调规转用手续。

  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建设总占地面积1137.15亩,其中村委会、广场、幼儿园、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占地83.53亩(一般耕地48.49亩、村庄建设用地27.54亩、设施农用地7.5亩),“五位一体”住宅占地320.1亩(一般耕地205.2亩、村庄建设用地63.9亩、设施农用地51亩),温室大棚及露地蔬菜占地733.52亩(耕地564.77亩、村庄建设用地150.45亩、设施农用地18.3亩)。“五位一体”中温室大棚占用村庄建设用地150.45亩,住宅建设占用一般耕地205.2亩、占用设施农用地51亩。

  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是由旗政府统一规划扶持建设的集生产生活于一体的新农村示范点,新村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肯定,多次承接了国家和自治区等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均对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建设模式给予肯定和好评,并要求各地大力推广。特别是2012年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鉴于以上原因,为妥善解决陕坝镇春光村“五位一体”新农村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由陕坝镇组织,对244户新农村住房身份进行再排查,再识别,并进行村级公示、镇级审核。详细确定住户身份,住宅占地类型,“五位一体”等基本信息。

  二、由旗国土局负责,完成春光村新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建设用地转用组件报批工作。

  三、对“五位一体”新农村形成的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由旗国土局牵头,执法局配合,进行立案查处。

  四、待新村土地规划报批及调整完成后,针对新村住户不同情况,分别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和村办企业占用集体土地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历史现状并兼顾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办理供地手续。

  五、在今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杭锦后旗设施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发〔2018〕115号)文件执行,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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