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9〕18号)要求。依法依规对总排干沟杭锦后旗段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 编制单位:内蒙古河套灌区排水事业管理局 划定成果:按照划定原则,总排干沟杭锦后旗段管理范围中心线长度为64.260km,桩号为0+000~64+260段落,管理范围界线为左右堤岸背水侧堤脚以外50m(以护堤地边界为主),若管理范围线占压大片居民区则将范围线退至护堤地范围。 总排干沟杭锦后旗段管理范围划定后,相关单位和沿河居民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侵占总排干沟水域岸线和破坏总排干沟水环境,确保实现总排干沟杭锦后旗段管理保护目标。
特此公告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