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2日-12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6630760 传 真:0478-6652019 通讯地址:杭锦后旗环境保护局(亿源水务公司三楼) 邮编:015400 附件:
杭锦后旗昌世食品有限公司瓜子改扩建项目的环保审批意见.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