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的公告

2020-01-30 08:00:00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作者:张婧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市于2020年1月24日0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启动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生态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局会商结果,未来三天不会发生重污染天气,结合我市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按照《巴彦淖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0年1月30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同时终止应急响应。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20年1月30日18时起解除我旗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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