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5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5-09 08:00:00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作者:郭瑾晔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9日-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8-6630760

  传 真:0478-6623868

  通讯地址:杭锦后旗环境保护局(亿源水务公司三楼)

  邮编:015400

  杭锦后旗环境保护局

  2020年5月9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件:

  

  

  

            绿福元有机肥的环保审批意见 - 5.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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