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4日,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提升竖井二中段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旗政府批准,成立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旗公安局、纪委监委、总工会、甘其毛都镇等相关部门参加,并邀请许秋林、徐常福两位行业专家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对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9.24”冒顶事故进行调查。
依据《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9.24”冒顶事故调查报告》和《关于对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9.24”冒顶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乌中政字〔2019〕48号),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冒顶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7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591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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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