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排干五原县、乌拉特中旗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摘要 河流级别 总排干沟是巴彦淖尔市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河长的河流。 编制单位 本次划定方案由内蒙古河套灌区排水事业管理局编制。 任务缘由: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14号)、《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9〕18号)、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 划定原则: 总排干沟五原县、乌拉特中旗段涉及河段长88.050km,全线沿沟道两侧建有堤岸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巴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维护水利设施和灌排管理的布告》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 管理范围界线定为堤岸背水侧堤脚以外两侧各50m (以护堤地边界为主),若管理范围线占压大片居民区则将范围线退至护堤地范围。 保护范围界线定为管理范围线以外两侧各50m。 划定成果: 按照划定原则,总排干沟五原县、乌拉特中旗段管理范围总排干沟中心线长度为88.050km,桩号为90+730~178+780段落,管理范围界线为左右堤岸背水侧堤脚以外5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