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人民政府《关于利用旗本级财政扶贫资金为石哈河镇柏木井村肉驴养殖扶贫产业园购置风光互补发电设备的批复》(乌中政办字﹝2019﹞141号)文件,安排旗本级财政扶贫资金3.3万元,为石哈河镇柏木井村肉驴养殖扶贫产业园购置2KW风光互补发电设备一套,依据《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乌拉特中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现予以公告,请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驻扶贫办纪检组监督电话: 0478-5635155 旗财政局 贾文科: 0478-5608535 旗扶贫办 岳 芳: 0478-5912018 邮箱:wzqfpb@126.com 反馈地址:旗党政大楼4031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财政局 乌拉特中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