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同和太种畜场、牧羊海牧场,旗直及驻旗各有关单位、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20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经过摸底、界定、统计、核实,下列86家单位为我旗202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应急预案,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检,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单位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请广大人民群众对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
附件:乌拉特中旗2020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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