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中旗公共租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2020-12-14 00:00:00 来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作者:分享到0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宝润园公租房业主:

  目前宝润园公共租赁住房已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请广大业主按通知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保障家庭需提供资料:

  1、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当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售合同》的保障家庭成员为准。

  2、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售合同》、交清房款票据(未交清房款待交清后方可办理)、公维基金票据。

  二、时间安排

  为保证不动产登记顺利进行,请广大业主按以下时间内前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节假日除外)

  1#、2#、3#、4#、5#、6#、7#、8#、9#、10#、11#、12#、13#、14#、15#、16#楼共计1110套。

  时间安排: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25日

  附件:乌拉特中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图

  

乌拉特中旗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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