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自然资源局与检察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019-12-09 09:00:00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近日,五原县自然资源局与该县检察院联合,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五原县实际,五原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检察院携手共同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的特点,共同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采取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召开专题法律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调研工作。针对自然资源领域某一时期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规律、特点,以共同调研、优势互补、联合攻关、成果共享为原则,共同组织深入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从宏观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是协调开展职务犯罪的查处。对于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贿受贿、挪用、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自然部门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处,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自然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予以指导,帮助落实,在必要时,可就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考察,督促落实。

为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检察院和自然局联合建立了预防工作机制。成立了五原县人民检察院暨五原县自然资源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检察院和自然局领导组成。建立预防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检察院和自然局协商确定,负责收集、掌握本地自然资源领域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材料,及时向指导小组报告情况,同时将指导小组的工作意见和部署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并按要求积极开展各项预防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指导小组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主要是通报查办自然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剖析典型案件;分析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新特点;研究在自然资源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商议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决策,部署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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