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现将第一季度城市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2019年第四季度选取城区水质监测点,6个(一个出厂水,5个末梢水),每个监测点采集水样1份。监测指标为GBS-5749-2006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及氨氮。水样采集、保存、运输、监测按照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S5750-2006要求开展工作,检测结果评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进行。克什克腾旗第一季度城市供水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合格率100%。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克什克腾旗自来水公司出厂水、末梢水检验报告单
克什克腾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