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过严格的甄别,现将符合安置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第三批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肖占国 姜海燕
二、公示时间
2020年3月12 日至2020年3 月 16 日
三、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反映问题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进行保密。
地点设在县人社局312室,联系电话:0476-5322586
公示名单以外的其他已登记人员,因存在人事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定向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缺乏等情况,此次未能进行公示的,请当事人按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再列入下批公示范围内。
四、安置方式
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安置符合条件人员。劳动报酬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从2019年6月起执行。
五、报名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 3月17 日至2020年3 月 19 日,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此次机会,以后不再进行安置。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安置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所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安置资格。
2020年 3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