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2017年面向中小(非公)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的公告

2017-08-01 08:32:00 来源:松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举办赤峰第六届就业创业博览会暨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17〕169号)文件精神,按照赤峰市人社局下达的2017年储备计划,松山区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区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人才储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储备选拔对象
  人才储备原则上为2014年以后毕业派遣到松山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申请单位接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优先分配储备计划。
  二、储备人才的待遇
  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即2017年8月-2019年7月。储备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各级财政给每名毕业生每月700元补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对人才储备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并发放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按规定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生相应待遇。
  三、申请储备的企业及要求
  在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讲诚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能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企业人才储备的积极性高,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储备岗位。
  管理规范,职工出勤、工资支付、纳税等管理台账清晰,具备能够及时为储备生兑现工资、缴纳各类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经济能力。
  四、申请参加储备的程序
  1、申请成为人才储备单位。有意参加人才储备的单位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10日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申请,到松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报名。
  2、下达人才储备计划。松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情况、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及拟储备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核评测后,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根据测评情况,确定人才储备单位,下达人才储备计划。同时,在松山区政府网上公布。
  高校毕业生报名办法。有意向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请于7月31日至8月10日期间到松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填写《高校毕业生参见人才储备申请表》,报名时需本人持《报到证》(要求必须派遣到松山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召开人才储备专场招聘。拟在2017年9月上旬举办“松山区2017年面向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招聘会”,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审核通过的人才储备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储备单位与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在招聘会上进行双向选择、现场招聘。
  统一组织体检。高校毕业生与储备单位在招聘会上双向洽谈成功后,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由该储备单位递补。
  对拟储备人选在松山区政府网和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确定人员,签订人才储备协议。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储备人选,由单位将储备人员名单、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档案、劳动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网备案后)、缴纳养老保险手续、申报参加人才储备单位申请材料等报送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根据下达的储备计划确定人员,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签订人才储备三方协议。
  五、联系方式
  松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松山区友谊大街东段水岸龙庭小区东门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0476-846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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