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事宜的通知

2017-08-01 17:32:00 来源:松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按照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现将松山区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报名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验证手续或学信网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现所在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网上备案)。按市里要求,非赤峰市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养老保险手续原件。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中专学历满7年(2010.07年以前);大专学历满5年(2012.07年以前);本科学历满3年(2014.07年以前);研究生须满1年(2016.07年以前)。
  三、审核程序
  1、初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考生的资格初审;松山医院、松山中蒙医院、妇幼保健所、结防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负责本单位考生的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6日。
  2、复审。区人社局、卫生计局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各单位政工人员将本辖区(单位)考生的相关材料统一报区卫计局人事股进行复审,同时上报《2017年执业药师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审期间不接待个体考生。
  复审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9日。
  复审地点:区卫计局人事股(区政府555室)。
  联系电话:0476---8447575、0476---8466847 。
  松山区人社局
  松山区卫计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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