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关于开展2018年继续教育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11-02 16:38:00 来源:松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落实此项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

(一)关于体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性质人员)的公共课培训

凡在赤峰市松山区辖区企业、社会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松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即在松山区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松山区缴纳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2018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办理程序如下:

1、统一报名缴费。由各单位业务管理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办理报名、缴费、备案,负责管理本单位网络培训考试等工作,监督指导本单位报名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任务。

具体操作:按照文件规定,各单位业务管理专人收齐每人75元公共课培训费后,统一联系并汇款到内蒙古联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朝阳,联系电话0471---4960287。

2、逐级报名备案。由各单位业务管理专人持银行缴费手续、《2018年松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登记表》到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报名备案手续,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松山区人社局事业股(政府418室)备案(不受理个人申报的报名备案手续)。没有业务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报区人社局备案。

有关要求: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务于2018年11月15日前汇总报松山区人社局备案,逾期不予受理;二是缴费手续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单位业务管理专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是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后,打印纸质一份《2018年松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登记表》,单位业务管理专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上报。

3、办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今后,对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业务管理专人统计好需办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人员,收齐开卡所需提供的材料,统一到松山区人社局事业股办理(不受理个人办卡)。

注意事项:对没有在松山区办理继续教育公共课报名备案手续和虽在松山区报名备案而没完成公共课培训任务的人员,松山区人社局不予办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

(二)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共课培训

因2018年继续教育公共课上级没有下发收费文件,经区人社局主要领导争取,区政府同意,今年此项经费由区财政列支。

1、统一组织报名备案。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在编在岗的应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2018年松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登记表》打印纸质一份,经单位业务管理专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上报,务于2018年11月10日前报松山区人社局事业股。由区人社局汇总后逐级上报。

注意事项:一定要核对准本部门(单位)在编在岗应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疏漏,更不能超出范围申报。否则,将按有关纪律规定追责。

2、办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参照企业人员办理程序,由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办卡业务。

二、关于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随着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培训课时的大幅增加、职称评审中“专业理论、能力、业绩、贡献、研究成果”等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大,各行业系列务必按照上级继续教育培训文件要求,千方百计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迅速提升本专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消除本领恐慌现象。

鼓励行业统一规范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如教育、卫生、财政等);鼓励跟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搭车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如图书、档案等);鼓励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

注意事项:我区各行业系列在开展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到区人社局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取得办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培训不予承认,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培训要随时接受区人社局业务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2018年松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登记表

联系人: 赵伟 电话:8466847 13848880905

赤峰市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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