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19号)精神,对全县108家企业进行类型划分,其中大型8家,中小微100家,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对划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
根据自治区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19号)精神,对全县108家企业进行类型划分,其中大型8家,中小微100家,现予以公示,公示5天。对划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