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扶办[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办联合教育局对和林格尔县2018年春季至2020春季各学期贫困中职学生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决定对符合“雨露计划”资助条件的2018年春季-2020年春季21名贫困学生给于补发资助资金。每生每季度750元,共44250元,和林格尔县2018年春季至2020年春季各学期贫困中等职业学生“雨露计划”项目资助核定资助金发放表见附件。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具体补贴花名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和林格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