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要求及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计划,现就我区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着力把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从严把好发展党员关口。
一、要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发展党员政策关和规范关,健全和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从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层层负责,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四年以上且经两年以上培养考察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成为发展对象。
二、要严把结构比例
严格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结构要持续优化,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高端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注意从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适当增加发展各行业党员数量。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目标责任制,要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党支部的整顿力度,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要追究责任,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今年区委组织部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重点检查,请区属各党组织提前做好自查。
四、报送材料的内容及时间要求
各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请务必于5月10日前将2017年党员发展计划及2017年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表、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备案表上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421房间)。不要因材料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全、不规范等原因,影响到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
联系人:陈雪菲
电 话:3821134
中共回民区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