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霍军中医诊所: 你单位报送的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委组织人员对你报送的设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依据报送材料进行现场查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各类诊所基本标准,经区卫健委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回民区霍军中医诊所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审核情况,同时开展诊疗活动。 一、换证医疗机构情况 医疗机构名称:回民区霍军中医诊所 类 别:中医诊所 执业地址:回民区海西路昌盛小区15#1-103 经营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 法 人:霍军 负 责 人:霍军 二、医疗机构设置要求 (一)医疗机构人员要求 中医诊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执业医师和1名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仪器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三)医疗机构房屋面积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 (四)医疗机构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回民区卫健委 201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