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2020-03-16 08:00:00 来源:回民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

诊所报送的办理歇业并注销登记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审查核实,同意位于回民区阿吉拉沁南路水岸人家西门北侧的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歇业并办理注销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我收缴,注销后不得以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回民区卫健委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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