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 你诊所报送的办理歇业并注销的登记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审查核实,同意位于回民区阿吉拉沁南路水岸人家西门北侧的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歇业并办理注销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我委收缴,注销后不得以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回民区卫健委 2020年3月16日 |
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 你诊所报送的办理歇业并注销的登记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经我委审查核实,同意位于回民区阿吉拉沁南路水岸人家西门北侧的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歇业并办理注销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我委收缴,注销后不得以回民区王海强西医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回民区卫健委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