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清水河县每年由于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今年入冬以来,我县气候干旱少雪,多年不遇,火灾隐患巨大,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清水河县林业局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荒、燎茬。 4、管好儿童,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2119、7932718、7932203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孕、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靠大家,请务必自觉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