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教指【2020】29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教指【202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下达各义务教育学校(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各学校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做好发放补助资金工作。如有挪用、挤占、虚报补助资金等行为的由学校负责,情节较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学校按要求公示享受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10天后无异议,于11月20日前上报享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四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武川县2020年四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公示名单纸质版。如有延误自行负责。 附: 武川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3日 2020年义务教育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