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呼伦贝尔英才”评选活动的通知》(呼人才字〔2017〕10号)要求,经过严格推荐、认真审核,拟推选“呼伦贝尔英才”4人,分别是: 1. 张晓丽,根河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卫生院会计 2. 王娟娟,根河市利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技术员 3. 宋仕华,根河市文化馆美术辅导员 4. 柴洪梅,根河市阳光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技术员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根河市委组织部反映。 监督电话:12380,5225042 中共根河市委组织部 2017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