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9-04-24 20:57:13 来源:内蒙古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一)加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多次强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初,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年度任务。10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8〕31号),提出了建立健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12项工作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细化,进一步加快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制定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任务措施分解台账》(内政法发〔2018〕95号)。自治区内三级政府都制定了本地区的工作任务台账,使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之有手、查之有据。

  3.强化法治政府考核效果。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制定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把原来两类考评对象细分为四类,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注重日常监控,采用书面考评方式,提升考评的精准度。“改进考评方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评为“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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